在环境污染角度指的重金属,实际上主要是指汞、铬、镉、铅、砷等金属或类金属,也指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属,如镍、铜、锌、钴、锡等。从自然性、毒性、持久性和活性、生物可分解性、生物累积性,对生物体作用的加和性等七个方面对重金属的危害稍作分析:
(一)自然性: 长期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的人类,对于自然物质有着较强的适应能力。但是人类对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,其耐受力则要小得多。因为工业活动的发展,引起重金属在人类周围环境中富集,通过大气、水、食品等进入人体,在人体的一些器官内积累,造成慢性中毒,危害人体健康。 (二)毒性: 决定污染物毒性强弱的主要因素是其物质性质、含量和存在形态。 (三)时空分布性: 污染物进入环境后,随着水和空气的流动,被稀释扩散,可能造成更大范围的污染,而且在不同空间的位置上,污染物的浓度和强度分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同。 (四)活性和持久性: 活性和持久性表明污染物在环境中的稳定程度。活性高的污染物质,在环境中或在处理过程中易发生化学反应,毒性降低,但也可能生成比原来毒性更强的污染物,构成二次污染。与活性相反,持久性则表示有些污染物质能长期地保持其危害性,并可产生生物蓄积,长期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存。 (五)生物可分解性: 有些污染物能被生物所吸收、利用并分解,最后生成无害的稳定物质。大多数重金属都不易被生物分解,因此重金属污染一但发生,治理更难,危害更大。 (六)生物累积性: 生物累积性包括两个方面:一是污染物在环境中通过食物链和化学物理作用而累积。二是污染物在人体某些器官组织中长期摄入的累积。 (七)对生物体作用的加和性: 多种污染物质同时存在,对生物体相互作用。污染物对生物体的作用加和性有两类:一类是协同作用,混合污染物使其对环境的危害比污染物质的简单相加更为严重;另一类是拮抗作用,污染物共存时使危害互相削弱。 |